個體工商戶無法收回的賬款怎樣處理
瀏覽次數:5042 | 發布時間:2013-11-15 14:44:57個體工商戶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無法收回的賬款,應當提供有效證明,經過稅務機關審核以后,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時候可以據實扣除(如果以后年度收回,應當直接作為收人處理)。
納稅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盤虧及毀損凈損失,應當提供清查盤存資料,經過稅務機關審核以后,可真在當期扣除。
人本納稅年度發生經營虧損的,經過稅務機關審核以后,以用下一納稅年度的經營所得彌補;下一納稅年度的經營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是最長不能超過5年。具體計算法同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