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進行稅務稽查
瀏覽次數:4643 | 發布時間:2013-11-25 21:31:35怎樣進行稅務稽查
稅收違法案件舉報中心應當對檢舉信息分析篩選,區分不同情形,經稽查局局長批準以后分別處理:線索清楚,涉嫌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和其他嚴重稅收違法行為的,由選案部門列入案源信息;檢舉內容不詳,無明確線索砌內容復的,暫存待辦;屬于稅務機關其他部門職責范圍的,轉交相關門處理;不屬于自己受理范圍的檢舉,將檢舉材料轉送有處理的單位。
選案部門對案源信息采取計算機分析、人工分析、人機結合分析等方法篩選,發現有稅收違法嫌疑的,應當確定為待查對象。待查對象確定以后,填制《稅務稽查立案審批表》,附有關資料,經稽查局局長批準以后立案檢查。機關相關部門移交的稅收違違法信息,稽查局經篩選未立案檢查的,應當及時告知移交信息的部門;交信息的部門仍然認為所屬稅務局領導由稽查局立案檢查。上級稅務機關指定和稅收專項檢查安排檢查對象,應當立案檢查。
經批準立案檢查的,由選案部門制作《稅務稽查任務通知書》,連同有關資料一并移交檢查部門。
選案部門應當建立案件管理臺賬,跟蹤案件查處進展情況,并及時報告稽查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