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申請稅務行政復議?(五)
瀏覽次數:4344 | 發布時間:2013-11-29 15:57:01申請稅務行政復議,申請人書面申請行政復議的,應當在行政復議申請書中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件號碼、工作單位、住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
二、被申請人的名稱。
三、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和理由。
四、申請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五、申請行政復議的日期。
申請人口頭申請行政復議的,行政復議機構應當就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被申請人的名稱、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和理由、申請行政復議的日期等事項,當場制作行政復議申請筆錄,交申請人核對,或者向申請人宣讀,并由申請人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