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申請稅務行政復議?(六)
瀏覽次數:4218 | 發布時間:2013-11-29 15:57:24申請稅務行政復議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人應當提供證明材料:
一、認為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提供要求被申請人履行法定職責而被申請人沒有履行的證明材料;
二、申請行政復議的時候一并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提供受具體行政行為侵害而造成損害的證明材料;
三、法律、法規規定需要申請人提供證據材料的其他情形。申請人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的時候錯列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告知申請人變更被申請人。申請人不變更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機關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行政復議申請。
請人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機關已經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復議期限以內,申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已經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請行政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