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行政復議的審查是怎樣規定的?(四)
瀏覽次數:4210 | 發布時間:2013-11-29 16:02:10申請人在申請行政復議的時候,一并提出對各級稅務機關、國務院其他部門、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有關規定的審查申請的,行政復議機關對該規定有權處理的,應當在30天以內依法處理;無權處理的,應當在7日以內按照法定程序逐級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應當在60天以內依法處理。處理期間,中止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
行政復議機關審查被申請人的具體行政行為的時候,認為其依據不合法,本機關有權處理的,應當在30天以內依法處理;無權處理的,應當在7天以內按照法定程序逐級轉送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處理期間,中止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