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行政復議的決定是怎樣規定的?(二)
瀏覽次數:4390 | 發布時間:2013-12-01 16:48:43稅務行政復議過程中,行政復議機關責令被申請人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被申人不得以同一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具體行政行為相同或者基本相具體行政行為;但是行政復議機關以原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法定程序決定撤銷的,被申請人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除外。
行政復議機關責令被申請人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被申請人不得作出對申請人更為不利的決定;但是行政復議機關以原具體行政行為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和適用依據錯誤決定撤銷的,被申請人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