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所得1 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怎樣辦理納稅申報
瀏覽次數:4408 | 發布時間:2013-12-04 10:06:10稅法規定的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立當向稅務機關報送專門的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同時報送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和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上述年所得12萬元以上,指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以內取得下列各項所得的合計數額達到12萬元以上: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上述所得不包括下列所得: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保險賠款,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按照中國法律規定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稅法規定免稅的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稅法規定免稅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上述所得的年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計算:
一、工資、薪金所得,按照未減除法定費用和附加減除費用的收人額計算。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按照應納稅所得額計算。
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將征收率換算為應稅所得率,據此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合伙企業投資者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應納稅所得額以后,合伙人應當根據合伙協議規定的分配比例確定其應納稅所得額;合伙協議沒有規定分配比例的,按照合伙人數平均分配其應納稅所得額。同時參與兩個以上企業投資的,合伙人應當將其投資所有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之和作為年所得。
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按照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計算。
四、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照末減除法定費用的收入額計算。
五、財產租賃所得,按照未減除法定費用和修繕費用的收入額計算。一次取得跨年度所得的,全部視為實際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六、財產轉讓所得,按照應納稅所得額計算。
轉讓房產,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按照實際征收率(1%、2%、3%)換算為應稅所得率(5%、10%、15%),據此計算年所得。
轉讓股票,以一個納稅年度中所得與損失相抵以后的正數作為年所得,否則按照零申報。
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得,按照收入全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