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業的基本形式——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5035 | 發布時間:2014-09-08 19:38:10根據我國《公司法》關于公司的界定,公司制企業一般分為兩種基類型,即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是指不通過開募股,而由為數不多的股東集資組成的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下特征:①股東人數較少,各國公司法一般都對股東人數規定有最高限額;②資本無須劃分為等額的股份,也不發行股票,股東確定人股金并交付股金后由公司出具股權證或股單,股權證或股單只能作為股東在公司中應享有的股權的憑證,不能自由買賣,股東出讓股權時受到定的限制,一般要取得其他股東的同意。有限責任公司較古典企業最大的區別在于股東責任的有限性,股東僅以其對公司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個人的其他財產不受公司經營虧損的影響,因而風險較小。但是由于股東人數較少,所以籌資能力仍然有限,而且股東股本轉讓受到限制,不靈活。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把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的股份,股份以股票的形式向社會公開發行并可自由轉讓的一種公司組織。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如下特點:①公司的全部資本要劃分為等額股份,且可向社會發行代表公司股份的有價證券——股票;②股東對公司債務僅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任,而公司則以自己的全部法人財產對公司的債務負責;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按照一定的程序可以上市公開交易,股東也可以通過自由交易轉讓股份;④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由董事會和經理人員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
股份有限公司較之前的其他企業形式具有更特別的優勢,具體表現為:為大規模籌資提供了有效的組織方式;有利于分散投資風險,特別是在企業規模很大、風險很大的情況下,可以使每個投資者承擔較小的風險;實行資本證券化,股東可以自由轉讓股票,使資本保持流動性,不僅有,利于公司之間的競爭,而且有利于資本產權的社會化和公眾化,使公司的經營置于社會的監督之下;公司所有權和經營權的較大分離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
不管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制企業具有如下主要特點:①公司是一個法人實體,具有法人地位,這是現代公司制的根本特點,其產權分屬股東,股東享有公司剩余索取權。②與古典企業不同,公司制企業的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企業的債務負有限責任,從而使公司大規模發行股票、出讓股份籌集資金成為可能,以適應社會化大生產的要求。③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公司的股東不能直接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而是由股東大會投票選舉的董事組成董事會并代表公司法人從事經營活動,董事會則聘任總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從事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公司制度由一系列法律法規加以確認和保證,從而使公司的運作處在公共監督之下,減少了公司的機會主義行為。
從公司的特征可以看出,現代公司保笛J業王鍘利臂伙制產權清晰基本特征以及所有者依據自己的資本份額分享收益的原則,而且實現了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從籌資和經營雙重層面上適應了社會化大生產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