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賒銷方式應該如何繳納增值稅?
瀏覽次數:4577 | 發布時間:2014-10-14 10:47:56采取賒銷方式應該如何繳納增值稅?
問:《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規定,采取賒銷方式的,以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我公司本月銷售一批貨物,合同約定下月收款并開具發票。我公司目前申報增值稅的做法是,本月記錄收入所得,下月開票再進行增值稅申報。這樣,增值稅收與所得稅收入相差一月,這種做法是否正確?
答:賒銷痞用為基礎的銷售享,賣方與買方簽訂購貨協議后,賣方讓買方取走貨物,而買方按照協議在規定日期付款或分期付款形式付清貨款的過程。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規定,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物,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一條規定,專用發應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企五蠢哼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企業的下列生產經營業務可以分期確認收入的實現:以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確認收人的實現。
依據上述規定,采取賒銷(包括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間和開專用發票時間以及企業所得稅確認收入,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