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在稅收征管上有何不同?
瀏覽次數:4884 | 發布時間:2015-01-01 14:51:1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在稅收征管上有何不同?
答:有四個方面的不同:
(1)專用發票的使用權不同。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開具的發票,一般納稅人應通過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使用用發票;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2)稅款抵扣的方式不同。一般納稅人可以憑專用發票等扣稅憑證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小規模納稅人由于其征收率已統一考慮了扣稅的因素,因此,不再擁有憑專用發票扣稅的權利。
(3)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不同。一般納稅人采用由當期銷項稅額抵減當期進項稅額的方法計算應繳稅款,即“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一當期進項稅額”;而小模納稅人實行簡易辦法計算應納稅款,即按照銷售額和規定的征收率計鮑鼻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X征收率。但符合一般納稅人條件如暴策不申請,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和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未能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一般稅人,應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款,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即“應納稅額=銷售額X增值稅稅率”。
含稅的銷售額換算公式不同。一般納稅人的含稅銷售額換算成不含稅銷售,其換算公式為: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十稅率17%或13%);小規模筆納稅慨蛻入含稅銷售額換算為不含稅銷售額,換算公式為: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