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市場主體“五證合一”登記制度?
瀏覽次數:5439 | 發布時間:2017-05-03 08:37:00
在“三證合一”“兩證整合“的基礎上,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自2016年10月1日起,由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社會保險登記證不再另行發放。
在“三證合一”“兩證整合“的基礎上,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自2016年10月1日起,由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社會保險登記證不再另行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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