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外資公司可以采用幾種形式進行經營
瀏覽次數:4239 | 發布時間:2019-12-28 17:39:24注冊外資公司可以采用幾種形式進行經營?是很多朋友們想要知道的,對此就請大家認真閱讀下文。
通常而言注冊外資公司可以采用2種方式進行經營,一種就是采用合伙形式進行經營,而一種就是采用個人獨資形式進行經營;前者就是需要有2個或者2個以上的外國法人或者自然人進行共同出資在我國境內注冊設立企業,在整個法律依據方面適用使用民法通則關于個人合伙和企業聯營的相關規定;后者就是有一個外國投資者依法在我國境內投資設立的企業,其外國投資者對企業的債務負無限的責任。
尤其大家需要能夠知道,外資企業就是一個獨立的經濟實體,有獨立的經營權、獨立的核算權和獨立承擔法律的責任;在相關組織形式上看,外資企業不但可以是一種法人,而且也可以是一種非法人的實體;對于具備法人條件的外資企業就能依法獲得法人資格,其組織形式多為有限責任公司,外國投資者對相關企業的責任和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另外在申請外商投資企業注冊時候,需要能夠進行預先設立登記,也需要能夠提交相關文件和證件;一般需要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登記表一式兩份,中外投資者的合法資格證明、項目建議書和其他批準文件等;如果申請外商投資企業開業登記要提交的文件和證件有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申請書;審批機關批準的文件和批準的證書及廣大投資者相關資格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