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分公司負責人變更需要哪些材料?
瀏覽次數:4705 | 發布時間:2021-03-17 11:28:11問:上海分公司負責人變更需要哪些材料?總部公司也是上海市的,分公司注冊在徐匯。請問分公司負責人需要攜帶那些資料,除了必要的變更申請表之外。
答:分公司變更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4、因公司名稱變更而申請變更分公司名稱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出具《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變更后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5、分公司變更經營范圍提交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分公司變更后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6、分公司變更營業場所的,提交變更后營業場所的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原件或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產權證復印件;以上不能提供產權證復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產權使用證明復印件
7、分公司變更負責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負責人的免職文件和新任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填寫《負責人登記表》;
8、分公司的《營業執照》;
9、登記機關所發的全套登記表格及其他材料;
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蓋公章。分公司變更需要提交母公司營業執照原件以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