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的相關事項
瀏覽次數:1811 | 發布時間:2022-02-25 10:41:58辦理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的相關事項
(一)個體工商戶申請變更登記的條件
個體戶改變字號名稱、經營住所、組織形式、經營范圍、經營方式、經營鋤所等項內容,以及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改變家庭經營者姓名時,應當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登記。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改變。個人經營的個體戶改變經營者時,應當重新申請登記。
(二)辦理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的相關事項
1.申請地
經營場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
2,文件、資料的準備
(1)個體負責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填寫個體工商戶申請變更登記表)。
(2)須提交的其他有關文件、證件,如:變更字號名稱,應提交新的已預先登記的字號名稱;變更經營地址,應提交新的經營場地證明;變更經營范圍、方式,涉及到有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的,應提交有關專項證明。
(3)原營業執照正、副本。
(4)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文件、證明。
3.辦理時間
申請人提交的變更登記手續齊全,并符合登記條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予以核準。
4.操作流程
(1)填寫變更登記申請表。
(2)提交登記資料。
(3)轄區工商所初審。
(4)分局個體科審查核定。
(5)打照人員在5日內將執照打印完畢、頒發營業執照。
(三)異地經營工商登記注意事項
個體工商戶持營業執照異地經營時,應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書面報告備案。異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接受后,收存其營業執照及副本,發給臨時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可在經營地開展經營,并要接受經營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